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保障居民住房权益的重要一环,不仅承载着众多家庭的住房希望,更是推动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的关键力量。今年以来,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党建为引领,围绕优化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用实际行动稳市场、保民生,为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加码赋能。
截至11月30日,住房公积金归集额22.22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7.28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额7.21亿元,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实现市民安居梦想注入强劲动力。
政策加码 租房族迎来“及时雨”
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的租房难题,今年9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全额提取新政,在来宾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未获得来宾市户籍、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缴存人可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市直某单位谢先生在单位附近租住一套两房一厅的住宅,每月租金1200元。过去他每月只能领取9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新政策实施后,他每月可全额提取月缴存额1500元用于支付房租,显著减轻了经济负担。截至11月30日,我市有482位缴存人进行全额提取,涉及金额403.98万元。
此外,租房提取额度的提升,有力支持了多生育子女家庭的住房需求。今年5月1日起,生育二、三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分别提高到1800元/月、2000元/月。截至11月30日,已有1204个多生育子女家庭享受政策,涉及金额821.87万元。
购房红利 利民措施频出
覃先生和妻子均为银行职工,两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累计达40多万元。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多,他们计划购置一套改善性住房,在了解到来宾市已出台的使用公积金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及组合贷款政策后,今年8月他们便购买了市区一套价值130多万元的住宅,其中40万元使用了两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支付,60万元使用公积金贷款,剩余30万元则在商业银行同步贷款,两人没有花费手头资金就实现了住房改善计划。
截至11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办理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支付商品房购房首付业务1489笔,划转资金11282.92万元;有13个多孩家庭享受提额,涉及贷款金额901.60万元。
另外,今年10月10日该中心全面开展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截至11月30日,共办理16笔买方公积金贷款结清卖方商业贷款业务,涉及贷款金额530.40万元;6笔买方公积金贷款结清卖方公积金贷款业务,涉及贷款金额176.80万元;11笔买方商业贷款结清卖方公积金贷款业务。
这一系列举措,为缴存人购房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支持,助力更多家庭实现优居梦。
灵活就业 住房保障不缺席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支持。
自由职业者卢先生就是受惠者之一。在了解到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势后,他于3月开户,每月缴存2400元住房公积金。在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后,今年10月,他用公积金贷款32.7万元购买了心仪的房子。
据统计,今年共有1039名灵活就业人员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其中新增自愿缴存人员贷款247人,涉及贷款金额7527.10万元。
此外,自今年9月1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灵活就业缴存人,符合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通过调整个人年度缴存额提高贷款额度,调整后的月均缴存额不超过当年公布的月缴存额上下限即可。此举,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惠及灵活就业人员。
风险防控 守护资金安全
在积极创新政策的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不忘加强风险防控。今年,该中心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积金查控”新路径,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人民法院搭建线上业务协查联办机制,打造“公积金+法院线上平台”,截至11月30日,共有7笔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通过法院追回,3套房产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拍卖,该中心贷款逾期率从最高的万分之8.56降至今年年初的万分之2.43,直至目前进一步降低至万分之1.28,远低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围绕为更多家庭实现安居梦想的目标,以“来宾‘住’梦 ‘金’心服务”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奋力书写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干事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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