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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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经生态环境部批准,西北督察局目前内设7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督察一处、督察二处、督察三处、督察四处、督察五处。

办公室职责

承担文电、会务、保密、安全、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承担督察业务综合协调工作。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职责

承担党务、纪检、人事等工作。

督察一处职责

负责对陕西省的相关督察工作。

督察二处职责

负责对甘肃省的相关督察工作。

督察三处职责

负责对青海省的相关督察工作。

督察四处职责

负责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相关督察工作。

督察五处职责

负责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相关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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