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政府
中共漳浦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2-30 10:25 来源:中共漳浦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根据漳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2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全体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党工委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整改各项工作,纪工委全程监督,形成推动整改工作的整体合力。2024年3月以来共召开9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二是明确任务,制定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印发《中共漳浦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从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方面进行责任细化分解,梳理罗列出巡察整改任务清单,形成“常务副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分工抓”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分类整改,序时跟进。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把整改内容分三类:第一类立即整改,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迅速整改到位。第二类边整边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边整边改。第三类说明情况,对部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的有利机遇,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章立制通过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共制定出台制度7项,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常务副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为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在巡察组反馈会议上做出三点表态:一是以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二是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狠抓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三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着力提升机关行政效能。3月18日反馈会议后,立即组织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制定了《中共漳浦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整改方案于3月19日以文件形式正式下发,并报送了县委巡察办、纪委监委挂钩室、县委组织部。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多次牵头整改项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研究存在问题和整改办法。3月19日、3月25日、4月1日先后三次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对分工和落实情况进行安排和督办。

近两个月来,常务副书记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努力抓好了整改落实。我们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共2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2条,目前已完成62条。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县直机关工委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县直机关工委发文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方面要求

1.针对领学督学不够扎实的问题。

(1)4月7日工委会研究制定了县直机关工委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计划。每月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确定重点发言对象,强化学习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2024年6月11日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论述。今年以来工委领导班子持续下基层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专题调研报告4篇。

(2)工委研究制定并下发《2024年度县直机关党组(党委)巡听旁听工作计划》,以片组为单位,按每年至少进行一轮的要求开展巡听旁听工作,今年计划4月至9月份对38个县直机关党组(党委)巡听旁听工作,目前已完成10个单位的巡听旁听。下阶段党工委将按照工作计划表督促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强化闭环管理。

2.针对系统谋划不够到位的问题。

(3)结合漳浦县直机关实际,按照全县党的工作会议精神,5月13日研究制定并下发《2024年漳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4)1月18日工委研究制定并印发《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 中共漳浦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 2020-2023 年度市级、县级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推优考评工作的通知》,并按照省市要求做好省、市级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评选工作,推荐检察院机关党委参选省级模范机关,推荐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和税务局党委参选市级模范机关。

(5)1月18日工委研究制定了《漳浦县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县检察院、税务局等7个单位完善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并于4月份组织了县直机关各单位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交流,参观漳州市直机关党建创新与实践成果汇展、观摩学习市直机关模范机关暨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等机关党建工作交流活动。

3.针对党建责任传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6)对2020年以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自身查摆及县委书记点评的17个问题,认真排查,建立台账。并整理好2020年以来每年度漳浦县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整改情况一览表,对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落实。

(7)建立党务干部登记制度,对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登记造册,全面掌握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情况,实现机关党务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同时于6月中旬组织县直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50人次,提升机关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8)于3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查摆问题整改措施。并于6月底向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报送整改情况。

(9)于2024年3月5日召开2023年度县直机关党组(党委)、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会,会后向64个县直单位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2023年度县直机关党组(党委)、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考核综合评价,做好2023年度县直机关党组织“达标创星”工作,2023年度共评出15个五星级党组织、14个四星级党组织、38个三星级党组织、2个二星级党组织。对机关党建述职评议会上反馈的问题意见,建立年度工作台账,强化督促落实,要求县直机关各单位6月份报送一次整改情况,收集汇总县直机关党委(党组)、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整改情况一览表。

4.针对指导党组织规范建设较为乏力的问题。

(10)制定完善《漳浦县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梳理2024年度应换届党组织名单,并下发换届通知书13份,其中6月份以前应完成换届的有5个单位党组织,目前已完成换届4个单位党组织,已届满未完成换届的1个单位党组织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申请延期换届半年,确实做到及时跟进年度应换届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针对巡察发现的县环卫管理处和供电公司党委办公室等党支部委员出缺未及时增补情况已督促完成委员增补工作,党工委针对机关党组织委员出缺,党组织不健全的现象开展排查,今年以来已督促移动公司党支部、公安局机关党委、烟草局党支部、邮政公司党支部等党组织及时增补委员。

(11)严格贯彻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按照要求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党费工作的通知》,于3月上旬对77个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县直机关党费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县直机关党组织还存在党费缴纳不及时、党费计算标准有误差,越级交纳党费等共性问题,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跟踪县直机关有关党组织立行立改,按时足额逐级上缴党费。

(12)强化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组织县直机关党务工作者46人到漳州城市展示馆参观市直机关党建成果展,到漳州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现场教学,不断提高机关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同时于6月中旬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50人次。

(13)强化发展党员联审工作,做好外系统预备党员转入接收登记造册,2024年以来党工委共接收外系统转入预备党员3名,其中一名预备党员转入县公安局,于2024年5月份预备期满,党工委已及时通知其所在党组织按时做好该预备党员转正程序,截至6月18日,剩下两名预备期未满,党工委将及时跟进2位同志转正事项。对反馈问题逐一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由副书记带队对龙睿公司党支部思想汇报大篇幅雷同的两位同志进行谈话,督促龙睿公司党支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作出情况说明,责令两位同志作出书面检讨。5月22日至24日对2024年度县直机关拟发展对象31人进行系统培训。

5.针对培育党建品牌力度减弱的问题。

(14)制定并印发《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 中共漳浦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 2020-2023 年度市级、县级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推优考评工作的通知》,认真抓好省、市、县级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并按照省市要求做好省、市级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评选工作,推荐检察院机关党委参选省级模范机关,推荐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和税务局党委参选市级模范机关。

(15)突出阵地建设。今年以来,推荐财政局党总支、县委办系统党委、统战部党支部、政法委党支部、供销系统离退休党支部等5个党组织参评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拓宽机关党建示范面。

(16)组织县直机关党务工作者46人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示范现场观摩活动,到漳州市城市展示馆参观市直机关党建成果展,进一步营造机关党建品牌暨模范机关创建浓厚氛围,推动县直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17)突出激励推广。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机制,分类管理、量化考评,用好用活考评结果,强化正向激励和逆向鞭策,将模范机关创建情况作为“达标创星”、“两优一先”表彰推荐的重要依据。推荐检察院、人社局、公安局、气象局、烟草公司等5个单位作为县直机关党建调研点上报县委党建办。并针对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向县委党建办申请下拨党建经费至党工委、法院、财政局、融媒体中心、文体旅局、人社局等单位,促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开展。

6.针对推动服务基层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8)梳理“金浦先锋”党建小程序各机关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注册率,要求在职党员完成100%注册工作,2024年以来共督促供电公司、南山华侨农场、农业局、水利局、财政局、交通局、金瑞公司等单位完成注册348名,机关注册共计3100多名,排除机关离退休人员、党员关系在机关单位人员在乡镇站所上班的人员,已完成100%注册全覆盖。

(19)2023年11月28日在县委党校组织召开县直机关“双报到”工作推进会,拓展在职党员常态化进社区报到服务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方式方法,要求各单位根据联系社区实际需要,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在职党员优势特长,组织开展文化联谊、医疗服务、法律咨询、帮扶慰问、环境美化等各种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在职党员开展集中服务、组团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效果。2024年以来县直机关共开展“双报到”活动611场次3000多人次,其中科普宣传类双报到16次、志愿服务类双报到493次、为民办实事类双报到89次。部分县直机关还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开展针对性双报到活动,如生态环境局开展“噪声防控齐参与,高考护航靠大家”、餐饮油烟“点题整治”宣传活动、县水利局开展“巡堤护堤志愿服务活动”、交警大队开展“执勤保通畅  守护群众平安路”等。

(20)建立县直机关“双报到”工作半年通报制度,于2024年5月7日通报了双报到工作情况,并要求每月至少报到1次、每季度调研1次、每年解决1个难点。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21)5月9日召开工委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共漳浦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浦直委〔2024〕40号),3月25日修改制定了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22)于1月5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23)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纳入工委2024年度工作计划。于2024年4月1日制定印发党工委2024年工作计划(浦直委〔2024〕18号)。

8.针对履行统战工作职责不够凸显的问题。

(24)5月9日召开工委会议研究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6月4日工委委员到任后,工委班子讨论人员分工,研究印发《关于调整工委全体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由工委委员分管统战工作。

(25)4月7日工委会研究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意见》列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的学习计划。

(26)将统战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纳入工委2024年度工作计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针对思想重视不足的问题。

(27)严格落实工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月4日组织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县直机关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

(28)2月4日按照县委要求召开2023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并将相关材料及时归档。

(29)1月3日、1月5日、2月4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10.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30)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结合岗位分工和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2024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共计22次。

(31)4月10日党支部研究制定《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推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普通党员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32)加强与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督促分管领导定期与分管科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开展任前谈话2次。

11.针对监督执纪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33)今年来,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在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的党纪政务案件方面主要围绕取证不规范、证据链条不完整及证据形式不规范开展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的质量,今年以来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共审结派驻纪检监察组党纪政务案件11件。

(34)组织全体党员和机关党务工作者45人次到漳州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接受警示教育。

(35)纪工委书记在工委扩大会上现场通报林清纯案例并进行深刻剖析,春节前以胡建水教育系统配餐问题为警示,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

12.针对工作抓实抓细不够的问题。

(36)结合年度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县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情况、以及县直机关各党组织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达标创星”考评工作。

(37)严格贯彻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按照要求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县直机关党费工作专项检查,同时督促卫健局机关党委将离退休党支部党费3017元下拨至中医院和疾控中心,并作出书面报告。

13.针对发文不严谨的问题。

(38)制定县直机关工委发文制度,指定陈志杰同志专人管理、专人登记、专人发文,确保发文领导签审后再行发文,杜绝一号多文、跳号发文现象,6月份对本委发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2024年发文出现一号多文、跳号发文现象。

(39)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工委公文制发工作规程》,实行“双把关、四审核”制度,提升以文辅政质效,今年以来共发文72份,均落实双校双审制度。

14.针对考勤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40)3月19日召开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巡察反馈关于考勤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常务副书记强调考勤制度,并出台县直机关工委考勤管理办法,每月公布考勤情况,持续跟踪全体干部职工考勤执行情况。

(4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及时传达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3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机关效能问责办法。

15.针对财务报支不严格的问题。

(42)将违规报支900元考试费用上缴国库。

(4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漳浦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44)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工委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列支经费,严格落实资金使用审批、管理、监督等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修订完善《县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今年以来,财务对报销凭证进行二次审核归档4批次。

16.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5)已向澎水水库运行服务中心追讨2017年至今资金占用费13.8万元,目前款项已到账。

(46)健全资产管理机制,按照协议每年年初向澎水水库管理处收取上一年度资金占用费。5月13日分管办公室副书记卢全胜组织财务人员、经办人员召开财务报销专题会议,进行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强调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支出只能用于机关党建工作范畴,对挂钩村、结对共建单位的帮扶资金需从本单位工作经费支出,同时组织出纳、会计、办公室人员对近年来帮扶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机关党建经费用于本单位挂钩村、结对共建单位帮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7.针对民主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47)规范会议程序,制定县直机关工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强化工委会议记录审核,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记录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今年以来主要领导共审核会议记录6次。

18.针对破解“老”“难”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

(48)针对工信局下属倒闭企业和扬绿化工党委留守党员已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

(49)已协调广州、北京商会党支部做好党员管理和党内活动开展,5月9日召开工委会研究下拨党员教育补充经费用6万元于异地商会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日常教育管理,并已将4个异地商会划归统战系统党委归口管理。

19.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50)于4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做好谈心谈话环节,班子成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名班子成员之间共提出批评意见22条,如常务副书记针对副书记分管部门、分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4条批评意见,辣味较之前明显提升。

(51)强化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要求,4月7日工委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于4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会议,研究制定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各项工作。

(52)主要领导认真审核会议方案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会前制定了《中共漳浦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落实

县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会前交心谈心坦诚相见,并征求了14个县直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到意见建议8条,有效帮助班子找准问题。民主生活会上,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表率,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20.针对党员评议“走过场”的问题。

(53)党支部对2020年度《民主评议登记表》个人总结雷同的两名同志进行谈话,对两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54)支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排查规范,确保程序规范、材料完整。支委会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后召开了支委会(2024年1月5日),对全体党员进行评议等次研究,支委会上支部书记对巡察中发现的2022年度未对5名退休党员评议等次进行研究的问题进行强调,要求支部组委今后工作中要细致、材料要及时归档汇总,支部组委也在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并保证今后工作中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更加细致到位。

21.针对党课“以学代讲”的问题。

(55)支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工委班子成员已开展党课3次。

(56)制定2024年度工委领导班子讲党课工作计划。按计划做好2024年领导干部讲党课,今年以来工委领导班子累计讲党课3次。

22.针对主题党日活动未按月开展的问题。

(57)支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58)按照县委组织部每月下发的“4+N”主题党日“菜单”,把握活动主题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及时进行材料归档。今年以来已开展主题党日5次。3月2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上通报了巡察反馈相关问题,支部书记卢全胜针对主题党员活动未按月开展问题对时任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了批评意见,并要求支委会成员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制度。

23.针对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

(59)4月1日召开工委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直机关股级干部调配指导意见(试行)》(浦委干〔2022〕4号)以及干部任免的相关程序,会上常务副书记还强调今后涉及到股级干部任免要与县委组织部对接好相关手续材料办理,程序上要经过组织部干部科严格把关。

(60)由常务副书记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调今后要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要求,认真规范干部任免程序。

24.针对中层干部配备不足的问题。

(61)于3月25日召开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并下发文件(浦直委【2024】16号),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组织宣传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5.针对落实县委巡察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62)5月13日分管办公室领导召集财务、出纳和报销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财务报销有关规定,落实报销出纳审核、财务归档前二次审核制度,确保采购报销手续完备。今年以来财务账目报销凭证归档5批次,均落实财务二次审核制度。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县直机关工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强化学习,统一思想。坚持工委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上率下,统一思想,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政治上铁心、思想上坚定、行动上紧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地向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2、强化整改,落实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监督落实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坚持抓整改落实的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不推卸、不敷衍,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列入持续深化整改的内容要常抓不懈,特别是对整改第(2)项中的巡听旁听工作,要及时跟踪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全覆盖的任务。

3、强化规范,巩固成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把整改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四、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6月18日,县直机关工委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并批评教育;对1人予以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3221149;通信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1号旧国税大楼三楼党工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zgwbgs2024n@126.com。


中共漳浦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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