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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行政复议送达公告


    2024-12-27 18:50:00     来源: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王浩杰 同志:

    我办于20241125日收悉您不服被申请人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叠彩区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4503031801501013号简易行政处罚决定一案行政复议材料,于20241218日由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政府作出叠政行复〔202453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并按照您预留的方式进行邮寄送达。因您拒收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叠政行复〔202453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我办领取叠政行复〔202453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附件:

    叠政行复〔2024〕53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docx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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