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概述

创业补贴概述



    创业补贴是指政府对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给予的一定补助资金,旨在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及助力乡村振兴

了解政策

创业补贴申请相关政策:


一、农民工创业扶持补贴

农民工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城镇居民等人员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3号.pdf




申请条件

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农民工创业扶持补贴:

农民工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名词解释】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小微企业在每个行业的规定都不尽相同,主要是市价总值比较小的企业。

【名词解释】个体工商户:指以自然人为单位经营、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具有经营能力的小型微型企业。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集中在住宿业、餐饮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中,是为人民提供最直接的产品与服务的企业。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居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

【名词解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名词解释】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请条件:

1.农民工在河池范围内的县城区或乡村创办经营主体,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出资或入股≥50%);

2.创办者在河池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补贴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且申请补贴时仍在经营;

3.经营主体有固定经营场所,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


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城镇居民等人员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申请条件:

1.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居民在河池范围内的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经营主体,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出资或入股≥50%);

2.创办者在河池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补贴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且申请补贴时仍在经营;

3.经营主体有固定经营场所,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


准备办理材料

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材料


一、农民工创业扶持补贴申请办理材料:

1.《河池市农民工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创办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或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如可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

5.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就业人员不少于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可免于提供;

6.个人承诺书(未在广西其他县区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承诺)。



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申请办理材料:

1.《河池市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附件2);

2.创办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或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如可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

5.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就业人员不少于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可免于提供;

6.个人承诺书(未在广西其他县区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承诺)。

农民工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政策,同一人员创办多个创业实体、符合多个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只享受1次创业扶持补贴。同一创业地址有多个创业实体的,只有1家创业实体享受创业扶持补贴。


点击下载河池市农民工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docx

        《河池市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docx

        《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docx

        《个人承诺书.docx




办理流程

创业补贴申领流程


一、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经营主体所在的乡镇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乡镇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接收申领补贴材料,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初审。

(3)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

(4)自治县财政部门审核。

(5)将补贴拨付申请人银行账号。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2)线上办事指南:【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网上办事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经营主体所在的乡镇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乡镇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接收申领补贴材料,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初审.

(3)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

(4)自治县财政部门审核。

(5)将补贴拨付申请人银行账号。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2)线上办事指南:【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网上办事

创业补贴申领流程图



提交申请和拨付程序

提交创业补贴申请和拨付程序


1.申请人向经营主体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乡镇(街道)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送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同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创业者)所创经营主体的银行基本户或者申请人(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


办理地点

创业补贴申领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经营主体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都安瑶族自治县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名单查询



办理结果查询

创业补贴办理结果查询



   现场查询1: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局业务受理窗口③ 电话查询:0778-6891656

   现场查询2:经营主体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常见问题

问题: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多少?

解答: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以按规定给予展期1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展期贷款不予贴息。
3.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问题:贷款利率是多少?

解答: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在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个百分点。


问题:贴息比例是多少?

解答: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第2年给予全额贴息。



咨询互动

咨询互动渠道


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咨询,您可以拨打广西壮族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或通过“县长信箱”进行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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