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办法》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6日-18日组织专家对惠民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二级甲等妇保院评审工作。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机构申报、材料审核和专家现场评审,确定惠民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达标,依据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公示电话:0543-8198933
联系地址:滨州市黄河二路413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512室
邮政编码:256602
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