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艾丽娜等24名同志高教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时间:2025-01-14点击量:
青人社厅函〔2025〕15号
青人社厅函〔2025〕15号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你院高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结果,经研究,批准艾丽娜等24名同志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副教授(2名)
艾丽娜 李鸿鸽
二、讲师(8名)
安镜羽 田明洁 王 瑶 樊 融 朱明虹
马学剑 温 馨 姜和平
三、助教(14名)
李倩倩 王副生 赵庆怡 韩 娇 李璐帆
丁 慧 韩凤仪 李云昊 冯 爽 杨培志
马紫璇 马 蕊 李君君 吕艳群
以上同志的任职资格时间从2024年12月起计算,请你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岗位晋升、变更等相关手续。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13日